“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,坚持党的科学理论,保持政治稳定,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”;
“坚持人民当家作主,发展人民民主,密切联系群众,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”;
“坚持全国一盘棋,调动各方面积极性,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”;
……
集中概括13条显著优势,正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。
13个方面!首次深刻阐述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、基本制度、重要制度——
党的领导制度体系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、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、“一国两制”制度体系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、党和国家监督体系……
覆盖13个方面的制度,勾勒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宏阔格局。
“全面实现”!首次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——
“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,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”;
“到2035年,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,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;
“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,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、优越性充分展现。”
坚持党的领导,是全会《决定》的根本遵循。
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最集中的体现。
在全会《决定》系统描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,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,统领和贯穿其他各方面的制度。
“建立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的制度”“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”“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”……6个方面的制度,健全党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,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。
以人民为中心,是全会《决定》的价值旨归。
反复出现“人民”一词,开辟专章论述“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,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”,全会《决定》郑重宣示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使命、如一的为民情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