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已经构建了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
记者:全会提出,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。您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,还应在哪些方面发力?
马怀德:全会明确提出,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。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。
“党统一领导”,就是整个这个监督体系是要置于党的领导之下,用党的领导统领整个监督体系。2018年制定的监察法明确提出,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,构建集中统一、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。纪委和监察委合署办公,各级监察机关负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予以监察监督。党统一领导反腐败体制机制,可以集中优势,充分发挥其效能。
“全面覆盖”,就是应该监督到行使权力的各个方面、各个环节、各个领域,监督到所有的人,尤其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应该全覆盖。监察法的制定实际上已经实现了这一项要求,就是做到了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不仅要对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全覆盖,而且对公权力行使的各个领域、各个方面、各个环节也应该监督全覆盖。行使公权力的不同领域、不同方面、不同阶段都应该接受法律的监督。
“权威高效”,就是强调监督必须具有权威性,是高效率的。我们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,实际上已经构建起了一个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,下一步就是形成更好的治理效能,建立更加完备、更加成熟、更加定型的监督制度,让这个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、更好地运行,产生更好的治理效能。
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接受新华网专访
首次强调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
记者:您认为依法执政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发挥了什么作用?
马怀德: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,我们就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样一个总体目标和任务。这次全会在此基础上对有些问题做了进一步强调,从制度的层面、从战略的层面规划了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些重点任务。
一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。这意味着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和机制还需要完善,特别是宪法的权威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,需要我们从制度建设的战略高度上下功夫。
二是完善立法体制机制。现行的立法体制机制已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,我们已经制定出了大量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管理、国家治理的法律法规。但是,立法的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,重点要防止立法的针对性不足、质量不高、操作性不强、立法不及时等问题。所以在体制机制上还要进一步想办法,尽快地提高立法的质量,确保立法能够在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的作用,让立法真正地成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,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。